法律咨询服务进企业
发布时间:2018-06-21 点击次数:1447
今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秘书长陈招荷与同舟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走进会员企业宁波斯帝博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银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法律咨询服务。
在咨询过程中,宁波斯帝博电器有限公司顾总讲到了正在遇到的与消费者的矛盾纠纷问题,在遇到纠纷中,企业没有及时的处理纠纷,导致企业的名誉与经济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同舟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给顾总分析了这方面的问题并给顾总支了几个小妙招,不仅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性的难题,还帮助企业解决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避免纠纷问题。
宁波斯帝博电器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中
宁波银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中
律师温馨提示: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在做产品销售过程中,没有关注消费者的相关权益规范,在消费者纠纷中没有积极处理纠纷,致使矛盾升级,造成企业名誉的不必要损失。并且很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注意应收账款的风险把控,不注意保留证据,致使收款成效不佳,影响企业资金流动,造成额外损失。
1、在消费者权益方面建议:
首先企业要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消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产品,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其次完善企业制度(进货质量控制制度、明码标价经常性检查制度、商品退换制度、完善售后服务制度)。
最后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时,要从维护企业信誉和品牌战略上去思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注意防止事态扩大,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企业难以估量的无形损失,防止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
2、在应收账款方面建议:
首先,合同签订进行审查,对支付条款进行明确约定,明确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条件,在违约条款中将逾期支付款项的责任注明,避免损失扩大。对管辖条款尽量约定有利于企业一方的管辖,不免诉讼成本过高。
其次,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机制,科学划分应收账款风险等级。科学的应收账款管理体制是降低风险的最为基础的手段。同时注意严密关注应收账款的到期还款日和诉讼时效期间,防止风险账款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在诉讼中失去胜算。
再次,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建立完善的客户资信管理机制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企业要对赊购者今后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这些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经营状况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
同时,合同履行全程要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如各项合同、各种来往法律文书、对账函、催款函及回执等,通过前期有效资料的收集为日后清收工作奠定基础。
最后,建立科学合理的催收机制,积极运用多种有效手段进行催收。客户出现货款拖欠时,企业应根据每个欠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分别制订科学、完整的清款措施并严格执行,清收欠款的措施要多样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清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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