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荣获“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表彰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899
3月14日下午,在消保委召开“共促消费公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我会被授予“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
在会议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金珊表示,“维护消费安全既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大会围绕共促消费公平的主题,发布维权报告,表彰先进,启动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共同以新发展理念服务高品质生活,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必将为我市打造公平、健康的消费市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注入新的动力。”
宁波市消保委负责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车宏斌先生对2021年度消保委工作做了详细的总结,并对2022消保工作重点做了严密部署,他表示“2022年是党的20大召开纪念,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之年,市消保委将恪守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紧扣共促消费公平主题,以奋力领航增强实干的姿态,为宁波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会员 服务社会”的宗旨,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努力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在消费升级、服务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会一直不忘初心,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处理用户的各类诉求,妥善解决好各类消费纠纷,尽最大的努力让客户满意,让会员企业满意。2022年定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继续为消费者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更妥善地处理客户诉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美好生活加油!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暖通商会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倡导消费者教育和消费者保护活动,紧扣“共促消费公平”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助力行业稳健发展。